江苏省连云港市发电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
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7〕13号)要求,现就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工作情况。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分别于8月25日前将开展大检查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9月30日前将大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月2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工作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定期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周至少报送一条工作信息,每两周至少报送一次典型案例(应配有完整文字材料以及图片、视频等资料)。
(三)统计报表。从8月份开始,各地于每月5日、15日、25日前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和《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见附件),初次上报时间为7月27日。
二、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于7月27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请各地将统计报表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信息统计报送情况将在安全简报中通报,并纳入大检查考核内容。
联系人:邱卉,联系电话:85825323,
邮箱:jslygawb@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2.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执法处罚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
排查
|
已整治
|
整改率
|
关闭取缔
停产整顿
暂扣吊销
证照企业
处罚罚款
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
人员
(项)
(项)
(%)
(起)
(家)
(家)
(家)
(万元)
(人)
(家)
(家)
(人)
合计
1.非煤矿山
2.化工
3.烟花爆竹
4.工贸
5.道路交通和
水上交通
6.建筑施工
7.消防
8.其他行业领域
审核人: 填报时间:
说明:从8月份开始,每月5日、15日、25日前填报统计表,数据为大检查开展以来的累积数据。初次上报时间为7月27日。
附件2
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
所在市:
序号
|
所在地区
县(市、区)
|
企业(项目)名称
|
行业领域
|
重大隐患问题或
严重违法行为
|
整治完成时限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7月27日报大检查以来挂牌督办的所有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之后仅报送新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
2.按照地区排序填写。
3.整治完成的在“整治完成时限”栏填写“已完成”。
举报(值班)电话 0518-85515976 [e-mail] lygaj@lyg.gov.cn 苏ICP备05002003号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