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17〕37号
关于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期,我省及周边省份相继发生中毒窒息、燃气爆炸、爆燃以及石化企业爆炸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月13日,河北省沧州市利兴特种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氯气泄漏事故,周边一千余人被紧急疏散,事故造成2人死亡、25人入院治疗。5月23日,河北省张石高速公路浮图峪5号隧道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燃爆,事故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伤。6月1日,淮安市清江浦区一饭店煤气罐泄漏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11受伤。6月5日,山东省临沂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一辆运输石油液化气罐车在卸车作业过程中发生液化气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0人死亡、9人受伤。
按照《江苏省安委办关于近期连续发生燃气爆燃事故的情况通报》(苏安办〔2017〕39号)要求和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为深刻吸取以上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作出如下通知,请结合《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7〕34号)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加强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7〕34号)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针对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一线,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非法违法问题严重、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地区和单位的监督检查,着力做好“五个突出”:一是突出夏季高温及汛期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二是突出学校、医院、商场、文化娱乐、宾馆、饭店、机场、港口、车站、市场、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三是突出危化品运输车、校车、长途客车、旅游车、公交车、货车、渣土车、工程车等危及公众安全的重点车辆;四是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五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长期未能得到根治的重大隐患、薄弱环节和顽症痼疾。
(一)交通运输:以旅游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及国省干线为重点,突出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和校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强化违法超限超载源头监管,严厉打击酒驾毒驾、疲劳驾驶、车辆非法生产、拼装、改装、销售、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矿山、水泥厂、物流园区、车站、港口、码头等客货重点源头单位安全检查,整治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高速服务区违规停放等问题。加强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码头、重点渡口的安全生产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载客和非法从事渡船渡口运输以及码头非法运营等行为。
(二)危险化学品:落实《连云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17〕61号)要求,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全过程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库(堆)场、码头进行逐一排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摸清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要针对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火灾和爆炸等情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监控,做好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的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泄漏等工作,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域,要采取加高围堰、堵塞漏洞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对露天存放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相应的防水保护措施。
(三)非煤矿山:重点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工程图纸造假以及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露天矿山周边山体、采场边坡和排土场的监测监控;加强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和泄洪通道管理,做好汛前检查、汛期巡查和汛后维护。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四)建筑施工:水利、人防设施、桥梁隧道、房屋建设等重点建设工程艺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及汛期防事故措施。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范极端天气引发自然灾害对建筑施工作业的危害。重点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遇雷雨、大风天气时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防止中暑、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
(五)消防:针对气温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对商场、车站、医院、学校、人口居住密集区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重点场所电气线路老化、超容量及农村乱堆乱放易燃物的现象全面排查整改,及时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水源,保证救灾急需。
(六)旅游:对游船、游艇、缆车、滑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漂流、过山车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要督促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对易滑坡、垮塌的地段进行全面检查和加固处理,按照接待容量,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七)城市燃气: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的通知》(连安〔2017〕1号)要求,突出餐饮场所,开展民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燃气企业和餐饮场所,严厉打击城市燃气管道占压、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违法行为情况。
(八)海洋渔业:加强对渔业船舶检验、登记情况以及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检查,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渔船非法捕捞生产等行为。加大对跨渔区捕捞、内河渔船非法从事海上捕捞、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载货,渔船超员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渔船出港签证、编组生产制度,严禁渔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加强对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时通报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并督促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教育、水利、港口、农业、林业、农机、国土、民航、铁路、通信、电力、民爆、修造船、商贸流通等行业领域也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类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夏。
三、从严监管,狠抓源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属地、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做到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要保持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要强化源头监管,严格执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政策法规要求,防止出现“带病施工”、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发生。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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