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9-02-26 00:00 访问量:
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
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应急管理机构: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应急管理部关于修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19〕17号)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下载: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