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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8-00157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8-07-04
文号: 连安监〔2018〕117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 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内容概览: 市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 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时效: 有效

市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 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7-04 00:00

市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 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连安监〔2018〕117号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2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请从市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1.《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2号)

      2.《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3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日



附件下载:downfile33.pdf

附件下载:downfil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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