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安监局 发布日期:2018-07-27 00:00 访问量:
各县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关于近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苏安办函[2018]13号)转发你们,请按《通报》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照事故案例,结合本地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情况,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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