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监〔2018〕178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岗位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
暨应急演练活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和《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企业推广应用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的通知》(连安监[2018]133号)以及有关应急演练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岗位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暨应急演练活动情况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组织开展岗位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及取得的成果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企业应急处置卡编制、应用情况。
(三)企业组织员工开展应急处置卡的培训演练情况,以及岗位员工熟练掌握和运用岗位应急处置卡情况。
(四)本地区政府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五)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演练计划、开展演练以及评估情况。
(六)检查中发现其他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检查时间
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原则上每个县区1天时间,有化工园区的县区按排2天时间,具体受检时间,由应急救援处提前通知为准。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各级安监部门、重点行业(领域)和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化工园区企业、应急执法计划内企业。
四、检查方式
采取资料查阅和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各县区汇报材料交检查组带走,有化工园区的县区请按省岗位应急处置卡推广应用现场会的要求,递交推广应用情况汇报光盘(有应急处置卡编制情况及培训演练情况)。每个县区随机抽查不少于6家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要把这次专项检查作为检验全年应急管理工作好坏的一个方向标,认真筹划,精心安排。检查组由市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县区安监局应急管理骨干参与实施(请赣榆区、开发区安监局各派一名分管应急的科长,海州区、徐圩新区安监局各派一名分管应急的科员)。
(二)严格执法。受检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协调企业接受检查,涉及跨行业的请通知相关行业部门派人参加。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由市局下达相应执法文书,涉及其他行业部门的交办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马良 13776598175(275793)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9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