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连安监[2011]85号
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市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等七部门《2011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连安监〔2011〕68号)安排,确定 6月19至25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为确保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提高应急演练工作成效
要加强对演练周活动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演练周活动。要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编制应急演练计划和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合理安排演练内容和环节,努力提高应急演练效果。综合应急演练要突出区域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注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演练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演练工作。要通过演练,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提高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协同应对能力,掌握社会各类应急资源,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要重点指导开展矿山、电力电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企业,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尾矿库溃坝、大面积停电、水灾等事故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落实应急责任,完善协调机制;要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应急演练,努力提高重点岗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重大危险源管控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竞赛,推动应急演练活动深入开展,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
三、强化评估,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指导应急演练组织单位编制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人员和方法,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应急演练有关内容和工作程序进行评估与总结,及时发现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应急预案,补充应急装备。要加强对重点企业演练周活动的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工作岗位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企业各类应急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提高广大职工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应急体系建设。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有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的应急管理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并及时评估和总结。
2、各单位要在
6
月10日
前将确定演练项目的方案报市安监局应急救援处,市局将选定2-3个演练项目组织观摩 ;
7
月15日
前将演练活动的相关影像资料等材料整理归档和应急演练周活动工作总结(含电子版)一同上报。
联系人: 高新海
联系电话:85826807、85821300(传真)
电子邮箱:gxhlygrd@163.com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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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六月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