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15〕37号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
报送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办,市开发区、东中西合作示范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安委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演练(以下简称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总结推广演练成果,推动企业实现应急演练制度化、经常化、全员化,促进政企联动、社企联动、企企联动,切实提高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应指信息〔2015〕1号)的规定,建立我市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应急演练计划。报送拟以县区政府(管委会)、安委会、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策划的应急演练计划;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安监局参与指导的企业应急演练计划,市属管理的企业组织的应急演练计划。
(二)应急演练总结。报送本辖区、本单位应急演练总体情况(含未列入计划的涉及部门联动、政企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演练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经验做法。
二、报送要求
(一)全面分析、制定计划。要在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薄弱环节的基础上,以政企、社企、企企应急预案衔接等作为应急演练的重点,科学编制演练计划。
(二)健全制度、及时报送。各县区安委办(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配套的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及时收集和掌握本辖区和所属企业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保质报送相关信息(市属管理的企业直接上报市安监局应急救援处)。
(三)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本辖区、本单位的应急演练活动,强化对应急演练情景设计、组织实施的指导,定期对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三、报送方式
应急演练报送分为计划、专报和年报,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计划报送内容:采用报表(见附件1)形式,每年2月10日(2015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请于4月10日)前报送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安排情况。
(二)专报报送内容:采用报表(见附件2)和书面文字形式,重点报送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及应急演练的影视资料,每年7月5日前报送。
(三)年报报送内容:采用报表(见附件2)和书面文字形式,报送年度应急演练工作总结及应急演练的影视资料,每年12月5日前报送。
联系 人:杨庆军 电话:85826807
电子邮箱:yqjlygaj@163.com
附件:1. xx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计划表
2. xx年度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专、半)年报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
附件下载:附件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