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监〔2018〕96号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苏安监办〔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安监局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做好应急演练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要邀请上级监管领导或监管部门人员到会参加,上级监管部门要积极参加政府及企业组织的应急演练,可根据企业大小,按照属地原则,分层级派相关人员到场参与指导,并在演练方案上签字备查。
二、市安监局派人参加各县区组织的综合演练以及赣榆区江苏金茂源生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连云区益海嘉里光气泄漏事故演练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将不定时对部分企业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其演练真实性通过电视台给予曝光,每周通报一次,其他月度按月通报县(区)板块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情况。
三、全市综合演练拟定于9月在连云港碱业公司举办,请开发区和连云港碱业公司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安全生产月期间,请各县区于每周四下班前将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及演练素材报市局应急处,并在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和2018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
联系人:卜海,85826807(传真)
电子邮箱:630154356@QQ.com
附件:《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苏安监办〔2018〕19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6日
附件下载:doc045505201806061034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