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连安监〔2017〕9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根据《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7〕3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为全面推动我市各县区和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工作贯穿全年,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现就加强全市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执法检查对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重点检查化工园区(集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执法检查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详细内容见附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二、执法检查形式
(一)全面检查。各县区安监局要在6月至7月集中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于7月25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送至市局应急救援处(见附件《2017年度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
(二)专项检查。在汛期等重点时期、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市局将组织监察支队和应急管理机构有关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重点检查金属冶炼和化工园区(集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县区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重点督查。市局将组织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督查组,于今年7月至11月对10个县区应急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督查。每个县区组至少检查5家企业。具体督查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执法检查方式
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查阅资料。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所列项目,查阅企业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应急装备配备和维护保养台账、教育培训和演练训练记录、应急预案管理等资料。
(二)现场检查。实地查看企业应急设施设备、装备器材等应急物资是否完好,应急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整,应急逃生通道是否畅通,询问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教育培训和掌握应急知识情况,抽查应急救援队伍和重点岗位人员仪器、设备的操作技能。必要时,检查组可以设定事故情景,检查企业应急处置情况。
四、强化依法执法
要结合我市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的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督促整改落实。对应当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依法予以处罚。
五、及时报送情况
请各县区安监局于6月20日前报送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7月25日前和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表及2017年度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和总结,市局将以适当形式对各县区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卜海 联系电话:85826807
电子邮箱:lygyjbh@126.com
附件:《江苏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苏安监办〔2017〕32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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