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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9-00072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9-04-22
文号: 连安办〔2019〕2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爆燃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内容概览: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爆燃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时效: 有效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爆燃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22 00:00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爆燃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连安办〔2019〕22号

各县、区安委会: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爆燃事故的通报的通报》(苏安办〔2019〕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要认真学习方伟市长“认真贯彻省安委办工作要求,当前要保持工作状态,一着不让的摸排同类风险隐患,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建议研究‘一案双查’机制,有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同时查生态环境问题,有生态环境问题的企业同时也要查安全生产问题,加大对问题企业和单位的追责力度”批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和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研究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双检查工作方法,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制定更加务实管用的硬措施、硬办法,并盯紧管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深入开展废弃物专项普查。各县区要深刻吸取镁合金碎屑废物燃爆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工业企业废弃物专项普查,掌握存在废弃物企业数、种类、利用工艺、储量及储存方式等信息。企业凡存在废弃物风险管控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要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企业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发现重大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止作业)并挂牌督办,发现违法生产和经停产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及时报请关闭取缔。

三、强化基础管理,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县区要将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与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全面开展岗位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逐步建立源头辨识、过程控制、持续改进、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爆燃事故的通报》(苏安办〔2019〕15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4月22日

 


附件下载:政办〔2019〕125号-201904191732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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