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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7-00304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7-12-06
文号: 连安传〔2017〕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览: 11月份以来,我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起,共造成7人死亡、9人失踪、2人受伤,其中,海洋渔业事故4起,失踪9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5人,以上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事故多发势头
时效: 有效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06 00:00

江苏省连云港市发电

 

发电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签批盖章 徐家保

等级  ●明电 连安传〔2017〕3号 编号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近期

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11月份以来,我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起,共造成7人死亡、9人失踪、2人受伤,其中,海洋渔业事故4起,失踪9人,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5人,以上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和事故多发势头。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1 月6日 ,赣榆渔13276渔船在距我市以东约38海里(N34°36′,E120°24′)附近海域,发生一起水上安全事故,造成2人落水失踪。

11 月7日 ,市交通控股集团海通物流公司一集装箱运输车在位于海州区的204国道与323省道交叉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

11 月14日 ,位于市开发区的连云港天峻置地有限公司在进行售楼部改建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11 月18日 ,苏赣渔02770渔船在距盐城市滨海县以东约70海里(N34°26′,E121°37′)附近海域,发生一起水上安全事故,造成1人落水失踪。

11 月22日 ,一徐州籍重型半挂货车在赣榆区青欢线青口镇申城村路段发生1起交通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

11 月23日 ,苏赣渔04055渔船在距灌河口以东约30海里(N34°27′,E120°24′)附近海域,发生一起水上安全事故,造成1人落水失踪。

11 月23日 ,岗埠农场铁路南一废旧轮胎加工点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

11 月24日 ,苏赣渔03669渔船在辽宁省大连市老铁山西约24海里(N38°39′,E120°32′)附近海域发生翻扣事故,造成5人失踪。

针对以上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7—10月份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但必须清醒认识到,这一形势是在各层级齐抓共管高压之下、是在特殊时期采取特殊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检查工作结束后,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一定程度上出现思想松懈、工作松劲、监管松弛的现象,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觉和警醒。近期各类事故呈现的多发态势,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层各级必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采取有力措施不懈怠不松劲防事故防反弹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连安办传〔2017〕19号)要求,始终保持工作恒心和韧劲,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多发态势,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抓好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海洋渔业方面:冬季是渔业生产作业旺季,海上大风、寒潮、大雾等恶劣天气较多,海上作业环境复杂,历来是我市海洋渔业事故的高发期。各涉渔县区、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排查治理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渔政、港监、船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密切关注天气和海浪变化情况,及时通报预警信息,并督促渔民落实防范措施。对渔船安全装备不齐全、不开启、船员配备不合格以及超核定作业区域、超抗风浪等级出航等行为,要按规定处罚到位并严禁离港,对“三无”船舶实行零容忍,严防各类问题隐患反弹或久拖不决。道路交通方面:持续开展两客一危集中整治,加强对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筑施工方面: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履行好安全生产责任,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重点治理人为因素可能导致发生险情和事故的行为,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消防方面:要继续深化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以及群租房等重点场所,推进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专项行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部分企业赶工期、抢进度的意愿强烈,“三违”、“三超”极易回潮等问题,结合冬季季节性特点,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特种设备、旅游、水利、民爆、电力、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安办传〔2017〕20号)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规定,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持之以恒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要把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作为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和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强化年活动,通过强化事前执法、严格四个一律措施、公开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和责任事故查处力度,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针对冬季出现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将桌面演练与实战演练结合开展,督促企业完善现场处置方案,强化企业事故初期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市安委办将实行不定期抽查并进行情况通报。要严格执行事故直报工作要求,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准确核实。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 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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