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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9-00144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10-12
文号: 连应急〔2019〕14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应急演练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览: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应急演练情况的通报
时效: 有效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应急演练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25 15:47

连应急〔2019〕146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功能板块应急管理机构:

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演练情况

三季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全年工作计划,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针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贴近实际、突出重点、立足实战,扎实开展“防风险 保安全 迎大庆”应急演练活动。例如9月24日,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开展燃气专项应急演练等。三季度全市共开展应急演练437场次,投入资金147.52万元,直接参演人数1.8万余人。

二、存在问题

(一)有些单位应急演练的整体质量不高,缺乏组织协调性,针对性不够强,没有评估总结。

(二)个别县区对应急演练活动开展不够到位,积极性

不高,人员分工不明确,履职不够到位,上报季度演练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不及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应急演练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应急相关工作,按季度上报演练计划、工作总结和统计表,演练计划要切实可行,演练总结要提高质量,统计数据要真实有效。

(二)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2号令,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抓好各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及时开展针对性的演练活动,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三)继续加大应急演练力度。及时督导企业制定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确保企业按照规定完成演练活动。

附件:全市2019年第三季度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统计表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19 年10月12日

附件:

全市2019年第三季度应急救援演练情况统计表

单位

演练

次数

参演

人数

投入资金(万元)

东海县

41

2250

6.90

灌云县

15

752

11.60

灌南县

67

5980

33.20

赣榆区

93

3606

30.00

海州区

103

2218

12.42

连云区

29

1110

7.88

开发区

19

541

6.80

徐圩新区

31

971

20.46

高新区

28

481

6.26

云台山景区

11

330

12.00

合计

437

18239

1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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