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20-00126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08-07 |
文号: | 连安办传〔2020〕2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时效: | 有效 |
江苏省连云港市发电
发电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 贺波
等级 急 ●明电 连安办传〔2020〕21号 编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20〕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提升预警预报水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附件下载:安办传21号附件.pdf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