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6-08 17:58 访问量:
连云港市2021年一季度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公开
序号 |
违法 类别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 地址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
行政处罚 事由 |
行政处罚 依据 |
行政处罚 结果 |
1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 |
马绿化 乔露侠 |
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118号 |
320722******6330 |
无 |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汽油)经营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汽油 9331升并处人民币壹拾叁万元罚款 |
2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 |
单永江 |
东海县白塔埠镇张井村 |
320722******1614 |
无 |
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且未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汽油750升 |
3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 |
江苏伍迪科技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树云南路西侧 |
91320723MA1WWUN00Q |
杜新军 |
江苏伍迪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案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
罚款处人民币一万元 |
4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 |
灌云县富威气体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灌云县侍庄街道办事处季窑村孙滕路六号 |
91320723MA1YKMT03W |
颜月琛 |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罚款处人民币伍仟肆佰元 |
5 |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类 |
灌南县孟兴庄镇封其跃百货商店 |
灌南县孟兴庄镇孟兴庄村 |
92320724MA1TLP3W91 |
封其跃 |
店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 |
处人民币壹仟捌佰元罚款 |
6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 |
灌南县田楼镇张昌会运输服务部 |
灌南县田楼镇田楼村 |
91320724ma1nawl21a |
张昌会 |
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罚 |
处人民币伍仟元罚款 |
7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 |
连云港永辉时装有限公司 |
海州区锦屏镇酒店工业园(2号) |
91320706079871887E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 |
处人民币叁仟元元罚款 |
|
8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 |
连云港市中通复合材料机械设备制造厂 |
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孔路23号 |
913207067802991450 |
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
处人民币壹仟捌佰元元罚款 |
|
9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 |
连云区芮芮烟花爆竹店 |
连云区院前道口170-1号 |
92320703MA1TLNX888 |
陈红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案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 |
处人民币贰仟贰佰元罚款 |
10 |
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 |
连云区朱从明烟花爆竹经营部 |
连云区云山街道平山村二组121号 |
92320703MA1NKT569U |
朱从明 |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案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 |
处人民币贰仟贰佰元罚款 |
11 |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类 |
连云港市鹏伟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盐浦路一号 |
91320700790889384F |
周艳敏 |
公司电焊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12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类 |
连云港逸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1-1号楼505室 |
91320706557056255B |
陈思钧 |
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13 |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类 |
江苏威达建设有限公司违法作业案 |
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宝来路6号 |
91321012720562511N |
徐兴武 |
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 |
处人民币肆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14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 |
新沂双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案 |
新沂市大桥西路四华里南巷42号 |
91320381703604767U |
桑连华 |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六条第(二)项 |
处人民币叁万陆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