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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20-00090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5-26
文号: 连核办〔2020〕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核安全领域风险防控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核安全领域风险防控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核安全领域风险防控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6-15 09:55

连核办〔2020〕2号

市核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核安全领域风险防控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岗位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核应急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连云港市核安全领域风险防控协同机制的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市委国安委关于开展我市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探索建立风险防控四项机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场外核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国核安全观,认真落实国家、省核应急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核理念,坚持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推进核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核应急工作高质量发展。

2.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017年9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第124号令)、《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0号)、《江苏省田湾核电站场外应急预案》(2016年12月版)、《江苏省田湾核电站场外应急预案执行程序》(2017年10月版)、《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预案》(连政办发﹝2017﹞182号)、《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连核应办﹝2018﹞4号)等核安全相关法规、条例、预案和程序。

3.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省核事故应急委依法应对核事故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场外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全力推进田湾核电站场外核事故应急准备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提升场外核事故应急协同处置响应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减少和消除核电事故造成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和稳定社会生产正常秩序。

4.基本原则

遵循国家核应急管理工作“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结合连云港实际,认真落实省核应急委各项决策,充分发挥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在核应急工作中的作用,优化配置核应急资源,认真做好核应急准备工作,保持和提高核应急响应能力。

二、重点内容

1.核安全防控协同机制。依据省、市核应急预案及其程序中明确的应急计划区范围、人口数量等,市核应急委员会(省核应急前沿指挥部)在省核应急委员会(省核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连云港市场外核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市核应急委34个组成单位要按照《关于调整连云港市核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的通知》(连核委﹝2019﹞1号)要求,共同做好全市核安全风险防控协同工作。

2.核安全风险防控分级协同机制。全市各级核应急组织要按照预案及其程序,组织开展好核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一是依托市核应急委34个成员单位组成的10个核应急行动组,按照预案明确的组别划分和职责,开展核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二是连云区依托 “区、街道、社区”三级行政主体组建的核应急隐蔽撤离指挥部、所、组和徐圩新区组建的核应急隐蔽撤离指挥部,按预案明确的应急区划,组织实施公众隐蔽撤离准备和处置工作。三是东海县组建的核应急接收安置指挥部,按预案明确的安置区划,组织实施公众接收安置准备和处置工作。

3.核安全风险防控全过程协同机制。根据“国家、省、核设施营运单位”三级核应急组织管理体系,连云港场外核应急组织作为省核应急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前沿处置力量,要依据省核应急委(省核应急指挥部)指令,启动场外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和应急终止五个响应状态,在核应急响应全过程中,要坚决落实省核应急响应决策,执行省核应急响应命令,大力协同、统一指挥全市核事故场外应急处置行动。

三、保障措施

1.应急预案。依据国家核应急预案、省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编制规范要求,编制并颁布实施了《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预案》和《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核事故场外应急预案执行程序》。按照《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规定,东海县、连云区、徐圩新区要开展核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2.组织建设。根据场外核应急工作需要,领导、组建和完善连云港核应急组织机构,确保组织落实、机构健全和职责明确。适时调整市核应急委领导和成员单位领导,加强成员单位联络员管理工作,开展联络员、专业队伍整组工作,确保核应急工作连续性。组织核应急管理人员、联络员、专业队伍和公众骨干参加国家、省和市组织的基础培训和专业培训。

3应急设施。加强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应急处置功能要素配套。加强场外辐射、气象、地震等应急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应急监测点位布设、畅通数据传输。加强全市核应急警报网络建设,完善警报点选点、布设。加强核应急洗消中心管理,完善洗消中心车辆、人员洗消、沾染检查、医疗卫生、物资保障功能配套。加强核应急装备器材库建设,增加核应急装备器材的种类和数量。

4. 宣传沟通。研究核应急宣传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深化公众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核应急工作的有关内容、核电知识和应急防护措施。制定普及核应急知识的中长期规划。不断加强与核电厂在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与核电厂的沟通与联络,完善涉核事件舆情应对的有效机制和策略,建立起舆情应对的工作渠道和技术支撑体系。

5演习演练。参加国家、省核应急管理机构组织的综合演习和联合演习。在省、市核应急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各核应急行动组开展单项演练和专项演习。开展联络员通信演练和到位演练。单项演练和专项演习结束后 2周内,以行动组为单位,由行动组组长单位汇总后,以书面形式向市核应急管理机构上报演习演练情况。综合和联合演习结束后1个月内,市核应急管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省核应急管理机构上报演习情况。

6.应急值班。值班人员要熟悉预案及其程序的相关内容,掌握本级、本单位应急值班情况,明确值班信息接收、报告和处理的方法和程序。要将本单位开展的核应急工作情况及时登记留存备查。严格执行核应急联络员外出告知制度,严格请销假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全市核应急值班计划安排和值班督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上报。

四、工作要求

1.统筹谋划做好核应急工作。要始终坚持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岗位职能,围绕核应急演习演练发现的短板弱项,认真部署安排每年度核应急工作,努力推进全市核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依法加强核应急准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省和市核应急预案,依法落实核应急各项工作,突出抓好应急值班、预案管理、组织队伍、演习训练、宣传培训、理论研讨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我市核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3. 扎实做好核应急日常工作。要居安思危、常备不懈,将各项措施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始终保持通信联络和各种信息渠道畅通,始终保持应急设施设备和应急物资处于良好状态。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和沟通,加强工作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的核应急值班备勤工作,切实担负核应急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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