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18-00198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01 |
文号: | 连安监〔2018〕13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 ||
时效: | 有效 |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连安监〔2018〕139号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18〕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安监局按照《通报》要求,在换证3个月前组织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从源头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要督促企业对照通报的问题和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请各县区迅速将本通知传达至化工园区安监局及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省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18〕84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 年8月1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