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通过企业微信群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南》和疫情防控风险提示,督促企业落实停工停产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二是发布复工复产安全风险提示。通过短信、微信群、张贴告示等方式发布“复工复产企业具体要落实八项防控措施”“化工(危化品)、冶金等工贸、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注意事项”“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六必须”等信息,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工作要求和安全防范措施。
三是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2月7日起,由区应急管理局班子成员带队,兵分8路对全区4个镇11个街道2个工业园1个国有农场实行“全覆盖”,到企业一线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指导,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安全保障。
四是加强复工企业检查。加强对复工的32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做到“一申报、一审核、一检查”,落实“一企、一档、一册”,督导企业落实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备物资、设备检查、教育培训等环节,防止发生盲目赶工、超量生产等现象。
五是行政审批“特事特办”。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实行网上办理,对涉及疫情防治物资的企业采取“特事特办”“承诺审批”“审批改备案”“随时约办”等简约化、便利化行政审批措施。
六是顺延“三项岗位人员”证书。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复审或延期的“三项岗位人员”证书,根据疫情防控实际予以顺延,待疫情结束后组织办理。
七是开展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治物资生产、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实行“一对一,点对点”的工作方式,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群等远程服务和现场指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做好检维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八是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教育培训。针对复工复产前员工流动性大,新招员工多等特点,要求企业在切实做好各项防疫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为内容,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熟悉应急救援措施,对新上岗员工、特种作业人员等开展“三级”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