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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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11-20 10:55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连安监〔2014〕147号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学习
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4年8月3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了第十三号主席令,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施行。为切实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在全市掀起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热潮,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广大员工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安监局制定了《连云港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20日
连云港市学习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方案
为全面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抓紧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安全生产法》得到有效实施,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全面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重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监管水平,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活动,为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目标
(一)通过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进一步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通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促进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深刻领会《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和立法宗旨,熟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和主要内容,掌握《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带头做到学法、懂法、依法行政。
(三)通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三、具体工作
(一) 由市安监局订购1万本《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释义》,免费发放给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满足各县区普法的需要。各县区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和部门征订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资料。
(二)在《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刊发一个专版,宣传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三)在《连云港安全生产》杂志、市安全生产网站设立一个专栏,选登新《安全生产法》权威解读和各地宣贯动态等。
(四)积极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部门参加省局举办的新《安全生产法》有奖答题活动。在此基础上,组织全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全体员工答题竞赛活动。同时组织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和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新《安全生产法》考试。
(五)举办一期由乡镇(街道)、园区负责人参加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辅导班。
(六)召开一次由安全生产专家参加的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研讨会。
(七)组成宣讲团赴各县区、企业集团宣讲解读新《安全生产法》
(八)组织收看省局网络播放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辅导视频讲座。
(九) 召开一次部分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新《安全生产法》座谈会。
(十)集中一段时间利用手机短信、电视滚动字幕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十一) 将新《安全生产法》作为安全生产培训主要内容纳入三类人员培训。
四、主要措施
(一)着力营造氛围。各县区、 各部门、各企事业要把宣传《安全生产法》作为近一段时期新闻宣传的重要内容。要在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法》宣传专栏,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安排普法综艺节目,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扎实开展宣传;各新闻媒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的规定,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通过发表社论、评论员文章、述评和开辟专栏、组织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经验和做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横幅,利用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二)抓好社会性宣传。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创新形式内容,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贯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积极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推动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三)迅速掀起学习热潮。各级政府要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政府各部门相关人员和企业管理层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工作。要专门组织安监系统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逐条对照学习,全面了解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认真领会新《安全生产法》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扎实抓好安监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
(四)开展针对性培训。一是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各县区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工作,增强领导干部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要组织集中培(轮)训、专家讲解、座谈讨论等活动,抓紧抓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每一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人员都能深刻领会立法宗旨,熟悉法律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水平。三是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各县区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的情况,于11月30日前总结报市安监局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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