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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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5-20 12:32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13〕19号
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办、安监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监〔2013〕109号)要求,现就开展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发〔2011〕40号、苏政发〔2012〕112号文件为主线,以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落实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为有效防范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各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宏观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开展,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期间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宣教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及有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重点宣传教育活动。
五、重点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和新闻通气会。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5月下旬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协调会和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借助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宣传声势,实现“媒体联动”。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5月31日至6月8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集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观看《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反思大讨论等警示教育活动。市安监局组织对我市近三年来各行业领域所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整理汇编。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单位要以近年来行业领域所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活动。6月9日至15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9日,市安监局会同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新浦区在华联广场联合举办“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日”仪式,市安监、公安(消防、交巡警、治安)、总工会、交通、建设、质监、教育、气象及燃气、供电公司、海通集团、振兴集团、金海投资与新浦区相关部门在广场集中设置咨询台,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各参加咨询单位制作展板不少于两块,于6月9日8时前送达华联广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做好咨询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并按要求派员参加;各县区同步开展“咨询周启动日”活动。
咨询周启动仪式后,针对我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以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海洋渔业安全等六个方面每日一个主题进行咨询宣传。具体安排如下:6月10日,道路交通安全咨询日,由市、县区公安交巡警部门牵头负责;6月11日,水上交通安全咨询日,由市、县区交通及地方海事部门牵头负责;6月12日,消防安全咨询日,由市、县区消防部门牵头负责;6月13日,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咨询日,由市、县区建设部门牵头负责;6月14日,特种设备安全咨询日,由市、县质监部门牵头负责;6月15日,海洋渔业安全咨询日,由市、县海洋与渔业部门牵头负责。
4.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6日至22日为安全文化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安全文艺演出、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法制教育等活动,宣传安全法规,传播安全文化,提升安全技能,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生命守护神》、“生命之歌”等安全歌曲。加强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家庭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我身边的安全故事活动。组织参加“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以人为本,聚焦安全”全国摄影大展、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巡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征文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等。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23日至3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为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急预案演练周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6.组织开展“打非治违”网上成果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图片、文字、表格、影像、漫画等形式,在网络媒体集中展示全市近年来“打非治违”的工作成果,揭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给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带来的危害,集中体现党委、政府及监管部门对“打非治违”行动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7.组织开展行业特色的宣教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在我心中”、“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在行动”、“安全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广泛发动职工立足岗位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区域性活动
各县区要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在积极参与全市性活动的同时,结合区域实际,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巡回演讲、歌咏比赛、书画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送安全到基层等活动,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三)行业性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人防办等部门,除组织参加全市性活动外,要结合今年开展的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餐饮场所燃气、文化娱乐场所、商场超市、道路客运、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旅游景点、地下空间、“打非治违”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精心策划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对所管领域集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交通运管部门、海通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及各类运营车辆上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开动“安全生产月”宣传公交车。气象部门要在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和每日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的天气预报短信中加入安全提示内容;电信、移动、联通等单位要通过通讯网络每周两次向广大手机用户群发安全提示或安全祝福短信;“安全生产月”首日(6月1日)和咨询日活动前日(6月8日),市电视台要以滚动字幕形式在电视节目中播送安全祝福语、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语,提醒广大市民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四)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等高危企业,除积极参加市、县区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外,要结合企业特点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答卷、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交通运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餐饮、影剧院、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其他类型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县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指导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发挥各相关单位宣传优势。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资源的作用,联合主流媒体,运用好“安全生产咨询日”平台,广泛向社会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以及所取得的成绩,以取得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提高大众的安全意识。
(三)创新安全宣传形式。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
(四)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新闻宣传工作,要组织媒体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公开曝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同时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通过《连云港安全生产》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和推广,利用市安监局政务网站集中开展宣传。
(五)做好氛围营造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在辖区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的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辖区电视台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通过氛围营造工作,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支持度和影响面。
请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5月27日和7月1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85825306 传真:85821300
联系人:于和义 徐中华 E-mail:lygaqsc@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2、平安港城,安全至上。
3、安全保稳定,安全出效益,安全促发展。
4、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5、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6、严禁违章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7、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明生产。
8、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9、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10、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1、落实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防范。
12、落实一项安全措施,胜过十句安全口号。
13、事故源于麻痹,安全来自警惕。
14、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5、培养安全习惯,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养。
16、加强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生产。
17、安全是生命的卫士,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18、开展安全教育,狠抓制度落实
19、紧握安全钥匙,开启幸福大门。
20、我要安全,我懂安全,人人尽责,确保安全。
21、安全是金,常记在心
22、拒绝违规操作,保护生命安全。
23、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24、遵章守纪,善待生命。
25、提高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风尚。
26、唱响安全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27、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28、安全伴君一生,生命只有一次。
29、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30、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遵守安全法律法规。
31、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
32、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
33、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34、强化安全责任 落实安全措施。
35、安全是生命的卫士 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36、安全一个人,幸福全家人。
37、安全家家乐,事故人人忧。
38、注重安全,保护健康,关爱生命。
39、太太平平万家欢乐,安安康康事业腾飞。
40、人人关注安全 个个关爱生命。
41、相约文明作业 平安相伴一生。
42、与生命相约 与安全同行。
抄送:省安监局。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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