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发电
发电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 方念军
等级 特急 ●明电 连安办传〔2020〕20号 编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专题督导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
按照省安委办统一部署,省安全生产第七督导组已于8月5日起对我市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导,现将省安委办《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专题督导的通知》(苏安办电〔2020〕3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认真梳理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行动工作台账。各县区、板块要认真研究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题督导内容,逐条对照《基础资料、管理台帐督导表》(见附件),梳理汇总“组织推动”“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打击惩处”四个方面工作台账,确保台账全面完整,切实体现工作成效。
二、迅速建立各类“小”字头和“停产停业”企业整治工作台账。各县区、板块要按照各类“小”字头和“停产停业”企业专题督导内容和市化整办《关于拓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范围的通知》(连化整办〔2020〕16号)要求,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迅速建立“小字头”和“停产停业”企业问题清单台账和“一案一档”,及时总结“小字头”和“停产停业”企业源头治理做法和打击惩处成效,确保整治工作无死角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此次专题督导整治要求。各县区、板块要按照《违法违规“小化工”现场督导检查表》《“小字头”及“停产停业”企业现场督导表》(见附件)检查内容,现场逐条比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小化工”“小字头”及“停产停业”企业整治情况,确保现场实际与工作台账相符,惩处整治到位彻底。
特此通知。
附件:省安委办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专题督导的通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信息公开形式:公开)
附件下载:安办传20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