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21〕59号
各县区、功能板块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21〕20号)要求,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全国第20个、我省第2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推进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为主线,围绕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镇街安全生产管控能力提升行动等重点工作,全面集中深入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的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的共识、智慧和力量,助力提升我市本质安全水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主要内容
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要内容为:紧扣“一条主线”,做强“两个宣传”,抓实“三项工作”,开展“四大活动”,推进“五进”工作。
(一)紧扣“一条主线”,推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与市委组织部协调配合,将电视专题片纳入全市“党员固定学习日”学习内容,组织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群众集中收看学习,推动各层各级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二是深入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市、县两级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市、县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动企业职工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引领行为自觉。三是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做强“两个宣传”,大力宣传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进展成效和“最美应急人”先进事迹。一是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聚焦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隐患整改、打非治违、责任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社会化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各地、各部门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明察暗访活动,曝光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引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形成更加完备、更具特色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开展“最美应急人”选树宣传。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开展连云港市首届“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挖掘、选树、宣传一批我市应急管理战线恪尽职守、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展示应急管理战线的崭新形象和时代风采,激励一线广大干部职工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事业的浓厚氛围。配合做好全省“最美应急人“集中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抓实“三项工作”,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结合工业企业风险报告规定的推进实施,以推动企业加强和规范风险辨识管控为目标,广泛宣传报告规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讲清楚风险报告的具体内容、时限要求、法律责任。二是扎实推进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危化品使用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全省危化品安全知识有奖竞赛,通过专家讲座、公益广告展播、编发知识手册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危化品使用安全知识。三是扎实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围绕“城市安全、美好生活”主题,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将创建宣传内容和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中,使社会公众了解、支持并踊跃参与创建活动,助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开展“四大活动”,深入普及安全应急知识常识。一是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在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的基础上,市、县两级安委办要突出道路交通、危化品、工贸、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每月曝光典型案例,安全月期间,各县区、各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报送不少于1起典型案例。二是创新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情,因地制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延伸开展“主播走一线”,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组织各地群众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各类安全教育场馆,组织公众走进安全警示教育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三是开展“五个一”安全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结合2021年全国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展示活动,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加强安全预防和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征集融媒体类、微视频类、图书类、摄影图片类、曲艺类作品。四是开展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和警示教育活动。联合团市委、总工会等部门,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及职工吸取事故教训。
(五)推进“五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一是以点带面打造示范样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以抓好试点工作为牵引,真正发挥先试先行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用好平台载体。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网址:http://www.china-safety.org/),利用好平台的丰富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可积极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场所建设。大力开展“全省安全应急科普环省行”活动,创新运用文艺演出、专家访谈、知识竞赛、科普直播等形式,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三是深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组织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利用安全文化的导向、凝聚、辐射功能,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自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四是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技能。组织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企业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商场超市、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切实增强公众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的有力抓手、是提升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的有力助推、是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的有力保障,结合地区和行业部门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科学筹划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制定具体可行实施计划,特别是要注重实效,突出亮点、有重点地筹划好特色活动的组织开展,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举措,全面落实活动的组织开展。
二要注重氛围营造。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方案》要求,在各类公共场所及交通干道等醒目位置,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或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海报等;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平台刊播安全公益广告,发送手机安全公益短信,在全社会营造深厚活动氛围。
三要强化典型示范。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驻连央企、省属企业和市属企业要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相关单位的特色活动、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市安委办将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等开展集中宣传。
四要重视信息报送。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指定活动联络员,专门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重视发挥新闻宣传对活动的推动促进作用,做好经验作法、重要活动开展等信息的宣传报道,注意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活动开展和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以及二季度各县区(功能板块)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依据。
请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于5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和本地区、本部门拟开展的“安全生产月”主要特色专题(项)活动计划表(附件2)。活动月期间,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每周三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重要活动信息可随时报送,信息内容格式为文字加图片。7月4日前报送活动简要总结和统计表(附件3)。
联系人:徐中华、吴晗绮;电话:85825306;
电子邮箱:lygaqsc@163.com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反馈表
2.“安全生产月”特色专题(项)活动计划表
3.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附件下载:连安办【2021】59号附件.docx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
举报(值班)电话 0518-85515976 苏ICP备2023017687号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 网站标识码:3207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