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18〕1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年”活动主题,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工作成效显著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创先争优,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开展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显著成绩。
(二)热爱安全生产工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任劳任怨。
(三)安全生产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敢于纠正违章违纪的不安全行为和现象,坚决抵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安全责任感强,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全面细致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积极、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并取得实效。积极组织参与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六)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准确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科学施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轻事故损失。
二、评选方法
(一)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附件1)和评选条件,认真进行推荐,填写《连云港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
(二)《连云港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登记表》需附800字个人申报材料一份。
(三)请各县区及市有关单位于1月29日上午11时前,将审批后的“连云港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审批后予以通报表彰。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表格可到市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徐胜田 联系电话:85825323
邮 箱:jslygawb@163.com
附件:1.连云港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连云港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登记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连安办[2018]1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