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发电
发电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签批盖章方念军
等级 急●明电 连安办传〔2018〕7号编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
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和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警醒。今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去年同期实现了“双下降”,但个别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高发,海洋渔业领域,渔业养殖户使用泡沫筏从事渔业养殖活动接连发生了3起事故,共造成3人落水失踪;道路运输行业不到1个月的时间内接连发生了“3·14”和“ 4·12” 两起较大事故,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觉和警醒,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的规定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分级分口把守,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狠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海洋渔业方面,重点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浮子筏等重点船舶,严惩违规跨区作业、北斗不开机、进出港不签证行为,加快减船转产措施落实,强力推进8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治,落实依港管船、定人联船、编组生产工作制度。水上交通方面,以危险品船、客(渡)船、旅游船、超大型船、砂石运输船和施工作业船为重点监管船舶,充分运用VTS、AIS等监管手段强化现场动态监管,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巡查密度,强化内河水上运输、渡口渡船、航道船闸运行安全监管;道路交通方面,突出“两客一危”、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三超一疲劳”等,全面推进道路运输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消防方面,要持续推进“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集中行动,强化消防安全监管。继续加大非煤矿山、危化品、冶金工贸、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旅游等专项整治,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形势平稳可控。
三、持续保持安全生产严执法高压态势。各地、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提升年”活动,持之以恒,严格“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实行“双随机”抽查,强化事前违法行为查处。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等进行公示,实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切实强化监管执法的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8〕39号)要求,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海洋渔业和海事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季节性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预测、预报、预防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并提前做好预控。要将桌面演练与实际演练结合开展,督促企业完善现场处置方案,提高企业预案与政府及部门预案的有效衔接。要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宣传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技能。督促企业强化员工的应急教育培训,提升事故初期处置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要完善舆情监控,提高事故信息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信息的收集效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并准确核实,及时启动信息处置程序,科学高效处置突发事故。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业和水上交通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8〕11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下载:doc0441422018042710064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