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18〕54号
各县、区安委会,市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各领域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省安办《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8〕30号)精神,现就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责任体系、防控体系、法治体系、保障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5月31日市政府领导在《连云港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为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拉开序幕。市各主流媒体、各行业媒体和网站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宣传的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电子阅报栏等电子媒介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等,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电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周不少于1次向广大手机用户发送安全提示短信;交通企业要在公交、出租等运营车辆和站台上不间断进行“安全生产月”标语、警示语宣传。各单位、企业、社区(村)、居民小区、商场、超市、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要通过LED显示屏、橱窗、展板、宣传栏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县区政府安委会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要通过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以及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有奖问答、体验性活动、分发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具有行业特色、群众广泛参与的广场宣传、媒体宣传和企业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6月16日上午,市安委会、海州区、高新区联合举办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同步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日,要组织辖区部门、单位制作安全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解答社会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要邀请专家、学者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在机关主管主办的相关行业报刊、政府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要将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定期组织防地震、防火灾和防踩踏等安全应急演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要在社区、住宅小区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定期开展防火灾、地震、防坠落等安全应急演练。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基本安全技能;加强对留守老人、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定期开展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家庭普及高楼火灾、交通意外、地震等应急安全逃生技能。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要在人员密集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定期组织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各县区、各部门要制作一批“七进”安全知识图册、推出一批微视频、微动漫等“七进”安全文化精品、宣传一批示范典型、指导一批“七进”共教共宣“四联”活动(即安全教育联搞、安全文艺联演、安全演习联练、安全防范联做),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营造有利于“七进”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梳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结合“12·9”重大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发生经过、严重危害、恶劣影响、重现事故画面,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用事故案例警示人,从根源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麻痹思想和认识问题。制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并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海洋渔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体验)馆的警示教育功能,组织高校学生、企业员工、广大市民参观学习,开展安全警示(培训)体验活动。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应急救援演练。特别要在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等高危行业,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会将紧密结合我市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特点,科学安排演练内容,精心组织一场市级层面的综合性演练。各县区要结合辖区特点,开展一次政府层级的应急救援演练;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一次部门层级的应急救援演练;各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一次企业层级应急救援演练。各县区、各部门6月10前将演练地点、演练内容上报市应急救援处;各企业6月10前将演练地点、演练内容上报所在辖区安监部门。
(七)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传播活动
充分调动社会资源,积极主动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及传播活动。开展“安全好歌大家唱”活动,充分调动安全生产专业艺术团体和广大业余文艺宣传队的积极性,创作安全生产优秀歌曲、诗歌,并引导广大群众学唱、传唱。开展“身边的安全随手拍”活动,通过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设专栏择优展示摄影作品,引导全社会关注身边的安全、发现身边的隐患、畅想安全的生活。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鼓励、支持专业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微视频、微动漫、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和展播,择优推荐一批文化精品进重点行业领域、进高危企业、进中小企业。适时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力作评选活动,并通过网站、“双微”等平台进行推广展示,以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快速共享。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九)开展四项专题行活动
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行业性、区域性新闻采访专题行,做到以月促年,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1.改革发展专题行。在配合好省安委会邀请的省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的采访报道同时,市安委办将邀请市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记者深入各县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一线,围绕责任落实、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安全保障、社会共治等内容,深入基层采访,对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的创新举措和改革亮点进行集中报道,推动重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2.依法治安专题行。围绕“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狠抓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邀请专家、组织记者跟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进行明查暗访,曝光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形成执法检查高压态势。
3.典型宣传专题行。深入发掘、宣传一批奋战在全市安全生产战线上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安全卫士、先进典型,努力凝聚安全发展的正能量,激发广大安全监管工作者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4.科技强安专题行。大力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情况,实现“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安全产业”的目标;大力宣传“科技强安”,在高危企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的先进举措,总结梳理可供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会成立以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方念军为主任的活动组织委员会,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科学谋划,有序推进。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标准,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监管监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不搞应景造势、“花拳绣腿”,切实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按照部署要求,突出市县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丰富路径,拓宽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夏季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相结合,充分展现“安全生产月”活动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的价值所在、使命所系。
(三)务求取得实效。要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围绕主题,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凝聚责任落实正能量,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发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形成广电媒体、纸质媒体、新媒体并重的全方位多元立体化宣传格局,形成安全生产大影响、好印象、强磁场。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指定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请各单位、各部门于5月2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附件1);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请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于5月28日和7月3日前,分别报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于7月5日前报市安监局宣教处。
联系人:徐中华
联系电话:15961380006
邮箱:lygaqsc@163.com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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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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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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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微信号*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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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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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注:*为必填
附件2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七个、全省第二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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