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减灾委员会
连减灾委〔2019〕1号
连云港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减灾电〔2019〕1号)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我市防灾减灾日期间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扣活动主题,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二、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灾害事故风险水平和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通过传统宣传形式、新媒体传播手段以及场馆体验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自然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三、强化风险管控,扎实开展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各类易发灾害事故可能带来的威胁,组织专业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参与,重点针对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机场、火车站、地铁、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摸清灾害风险底数;要突出重点,开展生命通道的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着重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应急疏散和消防救援通道排查和治理,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全方位编制风险隐患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以减少灾害事故风险,提高防范应对能力。
四、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和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相关部门和行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灾害事件,因地制宜组织城乡居民、机关干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模拟演练活动,提高全社会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引导社会公众建立灾害忧患意识,储备必要应急物品,提高互救自救能力。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张定恕,电话:85820976,QQ:1158165442
附件:2019年市级层面全国防灾减灾日主要工作分工方案
连云港市减灾委员会
附件
2019年市级层面防灾减灾日主要工作分工方案
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的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市级层面主要活动安排及分工方案如下:
一、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安排部署。相关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针对可能的灾害风险隐患,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开展面向本行业系统和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市级机关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向社会公众开放消防、气象、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设施和场所,在有关科普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开辟防灾减灾专区,向社会公众宣传洪涝、台风、地震、风雹、地质、火灾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市科技局、公安局、住建局、应急局、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科协、红十字会等单位负责落实)。协调电信企业向公众发布“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制作播放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开发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游戏等宣传教育产品,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落实)。在海州区举办全市防灾减灾集中宣传仪式(市应急管理局、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针对老旧居民区、危房、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大型商场、建筑工地、机场、火车站、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基础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隐患排查,包括占用、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存在障碍物,疏散辅助设施毁损或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第一时间督促整改(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市级机关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修订完善本地区、本行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市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级机关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落实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
组织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及各地区、各部门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以上各项活动,请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逐项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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