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江苏的高考录取工作已经正式开始,为让广大学生、家长了解助学贷款、户口迁移、医疗保障等相关政策,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与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方面,起草了《江苏大学生新生入学相关政策指引》。经领导同志同意,定于7月20日(星期五)上午7点30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微博江苏等渠道向社会发布。为扩大政策宣传效果,请各设区市、省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于7月20日上午9时,在官方发布(如:南京发布)上直接转发@微博江苏《江苏大学生新生入学相关政策指引》微博内容,并协调本地区其他政务微博做好转发工作;在设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政策解读”栏目,添加“江苏大学生新生入学相关政策指引”条目并链接访问(地址:http://www.js.gov.cn/art/2018/7/19/art_60075_7748093.html,7月20日上午7:30后有效)。
二、请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7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部门政务微博上直接转发@微博江苏《江苏大学生新生入学相关政策指引》微博内容;在本部门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政策解读”栏目,添加“江苏大学生新生入学相关政策指引”条目并链接访问(地址:http://www.js.gov.cn/art/2018/7/19/art_60075_7748093.html,7月20日上午7:30后有效);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上做好此条政策问答的发布工作(图片可到江苏政务公开邮箱下载,jszwgk@163.com,密码:83398000);同步协调本系统做好《江苏大学生新生入学相关政策指引》在两微一端的发布工作。
三、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请省各有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网民意见建议的在线答复工作。
联系人:华震宇 025-83396633 13913880068
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