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2020〕15号
关于选任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领域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生产环境,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防范化解安全生产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委办发〔2019〕113号)和市安委会《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连安〔2020〕9号)精神,经自荐报名、商请推荐、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等环节,市安委会决定选任连云港市第一批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30名(任期自2020年11月至2022年11月),名单如下:
赵兰明 江苏海洋大学
赵 军 省特种设备安监检验研究院连云港分院
李晓光 市港口控股集团
宋汶洋 市交通控股集团
陆向东 市工投集团
孙浩然 连云港供电公司
王怡琛 市规划设计院
厉林海 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王 维 连云港莱亚化学公司
蔡卫民 中连投资公司
唐喜国 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左华磊 灌南县汤沟镇
郭长鑫 赣榆区墩尚镇郑庄村
徐兴军 海州区朐阳街道
洪 娟 海州区朐阳街道
徐 霞 海州区新东街道振东社区
赵进步 徐圩新区环保局
徐 刚 高新区红十字会
王 丽 民革市委
申竣尹 市总工会
常二华 共青团市委
杨 超 市科协
梁 峰 连云港广电传媒集团
徐黎一 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
王彦文 市委办公室
陈 喆 市城管局
彭 伟 市交通局
张锦武 市农业农村局
罗卫宏 市商务局
惠 童 连云港海事局
希望以上同志珍惜荣誉,认真履职,为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贡献力量。各地、各部门要为人民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