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办〔2018〕105号
各县、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方案〉的通知》(连安[2018]20号)要求,市安委办将对市安委会各专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危化品、工矿、烟花爆竹)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落实市政府“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情况;
(二)落实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汲取“11.28”等各地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情况;
(三)持续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情况;
(四) 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五)“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春节,元旦前先进行第一轮督查检查,到各单位督查的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与县区、部门衔接。
三、督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随机抽查企业、行政执法、倒查责任相结合的方式。
四、督查分工
第一组 督查市安委会专委会或市有关部门
组 长 朱剑飞 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 贺 波 市安监局综合处处长
王 恒 市安监局综合处主任科员
徐胜田 市安监局综合处科员
杨庆军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科员
联络员 贺 波(电话:13961373028)
第二组 督查灌南县、东中西合作示范区
组 长 王建强 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 辜 建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陈 强 市安监局危化处科员
蒋名军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长
联络员 辜 建(电话13812339468)
第三组 督查东海县、赣榆区
组 长 何守平 市安监局副局长
组 员 伏广成 市安监局工矿商贸处处长
宋 娟 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处长
娄 柏 市安监局工矿商贸处科员
联络员 伏广成(电话13775586977)
第四组 督查灌云县、海州区、高新区
组 长 钱成勇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组 员 张 华 市安监局工矿商贸处主任科员
朱建军 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科员
王 春 市安监局危化处科员
联络员 朱建军(电话15050901808)
第五组 督查连云区、开发区、云台山景区
组 长 顾永平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组 员 房离离 市安监局规划科技处处长
滕绍科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朱兆武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长
联络员 房离离(电话13775449936)
各督查组可聘请安全专家和工矿商贸、石油化工专委会单位人员参加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随机抽查。第一督查组视情况抽查企业(单位)。第二至五督查组要随机抽查安全风险高的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其中:三县和赣榆区抽查不低于7家,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不低于5家,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不低于3家。
(二)严格执法。督查检查要与行政执法相结合,抽查企业要按照“一查三督”检查评分表逐项检查,并量化评分,检查人员要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对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企业,要交办属地县区立案查处。对存在“两节”期间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流于形式、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问题的,要倒查属地管理责任,约谈主要责任人。
(三)跟踪督办。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的企业安全隐患要一盯到底,通过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交办立案查处的案件,要跟踪督办,限期办结,确保执法到位。对大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曝光。
(四)严守纪律。各督查组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坚持工作标准,严格督查检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各督查组成员要严格自律,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廉政规定。
请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及时将督查情况书面反馈给综合监管处。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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