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监〔2018〕104号
各县、区安监局:
为扎实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促进执法监督与执法交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健康交叉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健康交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职业健康非法违法行为,交流执法办案经验,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进一步深入开展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检查内容
(一)职业健康管理。是否建立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以及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开展“三同时”,工作场所除尘、排毒、降噪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运行情况。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否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及时如实变更申报内容。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是否开展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有无弄虚作假和少检漏检以及超标因素整改情况。
(五)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否依法依规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内容是否规范,是否落实合同告知。
(六)职业健康监护。是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依法依规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异常人员处置、职业病以及疑似职业病报告情况。
(七)个体防护用品管理。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情况等。
(八)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接受职业健康培训,企业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九)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情况。
(十)专项治理和示范企业创建情况。纳入专项治理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生产工艺流程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自查和整改情况;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落实情况,创建采用的先进工艺技术、有效管理手段、取得成效等。
检查时间从2018年6月15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各检查组具体检查时间由两地自行协商,及时上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
四、检查方式
各县区交叉执法检查(见附件,)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每个县区随机抽查不少于4家企业(包括示范企业一家、2016年或2017年存在职业病报告的企业一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要把交叉执法检查作为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认真筹划,精心安排。负责检查的县区安监局要组成检查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检查组成员要由具有执法工作经验的骨干组成,并聘请专家参与检查。受检地区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保障。检查地区与受检地区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确保交叉执法检查顺利实施。
(二)严格执法。受检县区要安排两名以上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负责协调企业接受检查。对交叉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进行排查治理或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由受检县区安监局下达相应执法文书,并负责跟踪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依法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或者采取有关处理措施的违法行为,由受检县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认真总结。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总结交叉执法检查情况,相互交流学习职业健康执法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反思改进自身不足。并于8月底前将交叉执法检查情况报告上报市局职业健康处。情况报告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00字以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的基本情况;2、抽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清单及处理建议;3、对受检县区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等相关活动的总体评价,主要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4、对本辖区被抽查企业问题隐患依法处理情况及非法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情况;5、下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工作打算。
联系人及电话:朱建军,85820976。
附件:连云港市职业健康交叉执法检查安排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