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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6-00150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6-10-19
文号: 连政办发〔2010〕13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安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连政办发〔2010〕13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安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9 00:00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连政办发〔2010〕13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69号)和《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连发〔2010〕2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8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0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处长(主任)1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9名(含市安全监察专员1名),副处长(副主任)2名(含市安全监察专员1

  职业卫生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场所(除煤矿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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