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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3-12 09:22 访问量:

检查主体(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行政机关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222000

举报投诉电话:0518—85515976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