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安监〔2018〕135号
各县、区安监局,市高新区安监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在执法力度、执法质量上加码加力,经研究决定,三季度全市开展发包出租承包承租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专项行动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出租、承包、承租等过程中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查处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行为。
(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情况,重点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二、执法检查重点
(一)发包出租承包承租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检查表见附件1)。
(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检查表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谋划。各县区要认真学习执法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执法专项内容,聚焦重点、精准执法,确保执法专项行动的时效成果。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表,逐项检查,详细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依法下达行政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及时调查取证,依法立案查处,各县区执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不少于6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对于执法专项过程发现的典型案例,要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县区要在9月25日前将执法专项行动总结报市安监支队。
联系人:蒋庆成 联系电话:85816952(传真)
电子邮箱:jslygspsdid@126.com
附件:1. 发包出租承包承租安全管理情况检查表
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检查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连安监[2018]13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