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连安监〔2018〕61号
关于二季度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
执法和交叉执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市高新区安监机构: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经研究决定二季度在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交叉执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各县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和交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交流执法办案经验,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深入。
二、检查方式
(一)专项执法
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提升年”活动要求,在二季度专项执法过程中突出对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项执法。
1.隐患排查集中整治专项执法重点: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检查表见附件2)。
2.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重点: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未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应急预案,或者定期进行演练的、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检查表见附件3)。
(二)交叉执法
交叉执法检查,由市安监局统筹安排,各县区安监局按照分组具体实施。检查地区和受检地区安监局组成联合检查组(由检查地区牵头,组长由检查地区负责人担任),具体待查企业名单由检查组组长在受检地区提供的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采用“联合检查、属地办案、四不两直”的方法,检查办案结果向市安监支队报备。检查地区安监局负责按照专项检查表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受检地区安监局负责衔接企业接受检查、下达执法文书、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与行政处罚等工作。
1.检查分组
按照县区循环的方式进行交叉检查,共分为两个组。
第一组:东海县→灌云县→徐圩新区→开发区→东海县,由市安监支队一大队负责指导协调。
第二组:赣榆区→灌南县→连云区→海州区→赣榆区,由市安监支队二大队负责指导协调。
2.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从2018年4月初开始至5月底结束,各组具体检查时间两地自行协商,及时向市安监支队报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县区要把专项执法和交叉执法检查作为执法提升年活动的重点工作,认真筹划,精心安排,负责检查的县区安监局要组成检查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检查组成员要由具有执法工作经验的骨干组成,并聘请专家参与检查。受检地区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保障。检查地区与受检地区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确保专项执法和交叉执法检查顺利实施。
(二)认真实施,注重实效。各联合检查组,采取“双随机”方式,在执法计划外的企业中抽取。结合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并严格实施,每个地区检查企业数不少于6家,立案查处不少于4家。要加大曝光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媒体曝光;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交流执法办案经验,努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专项执法和交叉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三)总结分析,及时报送。本次专项执法和交叉执法,由负责检查地区写出报告,被检查地区填写《专项执法、交叉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6月20日前报送市安监支队。
联系人:蒋庆成 联系电话:85816952(传真)
电子邮箱:jslygspsdid@126.com
附件:1.专项执法、交叉检查情况统计表
2.隐患排查集中整治专项执法检查表
3.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2日
附件下载:连安监[2018]6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