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连安监〔2017〕115号
关于印发《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
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现将《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和工作总结。
联系人:张 华 电话:0518-85825319
邮 箱:15305133866@163.com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7〕19号)、《省安监局关于苏州昆山优诺乳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17〕64号)的要求,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教育培训“三个全覆盖”(即“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覆盖、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覆盖”),实现“四个明显提高”(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作业安全装备质量明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市非煤矿山及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2015〕56号)辨识执行。
三、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完善安全管理。企业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进一步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逐一辨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各级安全许可审批管理。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考试成绩等有关情况备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配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装备。要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因素时,作业装备要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必须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作业。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要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五)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研究制定方案,进一步摸清底数(8月1日至10日)。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疏理有关企业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逐一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信息台账。
(二)自查自改和专项检查(8月10日至30日)
1.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按照规章制度完成自查,并将有限空间作业基础信息台账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
2.各县区安监局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隐患整改情况,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三)抽查互查和全面总结(9月份)
市安监局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形式,对各县区安监局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请各县区安监局于 9 月 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安监局工矿商贸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规范管理。各县区安监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辖区内企业深化有限空间辨识,摸清有限空间数量、位置等,强化风险因素辨识、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台账。各县区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一地一册”,生产企业配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要认真组织核查,单独建档。
(二)突出重点、从严执法。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执法行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对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依法严处重罚。
(三)加大宣传、提高意识。各县区安监局要结合实际,督促企业通过聘请专家培训、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全体员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因违规作业、施救不当、盲目施救而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四)强化外包队伍作业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对外发包的企业,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做好作业人员培训和技术交底、加强作业过程管控,做到作业有方案、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
(五)严格监管、依法追责。各县区安监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的企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外协单位疏于管理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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