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16〕24号
关于加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安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下发了《督促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项雪龙市长批示“要深入抓好隐患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不折不扣的解决问题,安全生产一定要做到‘严’字当头警钟长鸣,确保万无一失”,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督促涉氨制冷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要在近几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齐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二、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根据各县区上报名单(见附件),截止去年底全市42家存在“两大事故隐患”企业已完成整改任务,其中15家企业生产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27家企业快速冻结装置未设在单独作业间。各县区要针对涉及“两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依据《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技术指导书(试行)》进行复查,若发现隐患整改出现反弹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实施处罚,对限期整改仍然不到位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核查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液氨储存、使用情况。各县区要对辖区内液氨储存、使用量达到10吨以上的涉氨制冷企业进行核实确认,督促所有涉氨制冷企业开展辨识、评估工作,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建档、备案,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监控,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安全设施和安全检测监控系统可靠运行。
四、推动安全距离不足的企业进行改造、搬迁。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部分涉氨制冷企业与周边集中居住区安全距离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对这部分企业,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办法,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或实施搬迁,坚决遏制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维护良好的社会稳定局面。
五、强化组织领导形成联合监管合力。全市渉氨制冷企业建设早、数量多、分布广、体量小,大多数企业设备设施简陋、陈旧,隐患整改难度大。各级政府要高度认识渉氨制冷企业的危险性,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监管作用,积极做好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形成联合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思路,确保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和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取得成效。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