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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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16 15:23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连安办〔2017〕11号
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开发区、东中西合作示范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区、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夯实长效机制,现将《2017年连云港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
2017
年连云港市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持续有效地打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生产本质安全度,根据国家和省、市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安办[2011]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安委办[2011]32号),结合我市标准化建设实际,现就2017年连云港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政府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建、评审机构考评、部门审核公告”以及 “明确任务、分级负责、强化督导、提级扩面”的工作思路,在确保高危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达标基础上,突出推动规模以下生产性企业创建达标,提升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及高危企业持续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或期满延期、晋级。规模以下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力争60% 。
2017年底前,全市所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港口生产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民爆器材生产及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企业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安〔2016〕6号)要求,完成达标任务。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本行业实情,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鼓励已经达到三级标准化的企业争创二级,二级争创一级,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创建任务。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彻底摸清在本地区、本行业的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包括企业数量、生产经营规模、行业分类、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现状等。在摸清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中目标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标准化推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创建目标和工作措施,列出创建生产经营企业名单。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督促过问,分管领导要全面组织协调,承担行业监管的具体业务处室要切实履行推进责任。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将年度创建达标企业的标准化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分级负责责任,建立健全标准化推进工作督查机制,定期通报标准化推进创建实施情况。
(三)强化分类指导。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在摸清企业底数基础上,按照规模以上及高危企业、规模以下及一般性生产经营企业以及行业分类要求,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分类指导措施,充分发挥中介、协会、专家三方面作用,引导企业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也可将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作为有效补充,推动小微企业创建达标。
(四)完善推进机制。一是强化激励协调机制。各县区要按照《连云港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连安监[2013]145号)精神,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执法。安监部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企业达标结果,有关部门要在企业工商年检、产业结构调整、银行信贷、产品评优创优、企业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面给予激励或实施约束,并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纳入本行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评定内容范围,促进企业自主自觉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是完善政策支持机制。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扶持力度,减轻企业标准化创建成本。三是落实部门推进责任机制。各县区安委会要按照本级政府明确的本地区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协调、指导和督促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责任。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推进责任。
(五)加强日常督导。一是适时开展对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各县区及市各有关部门适时开展对达标企业的日常督促检查,对已达标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半年内未申请复评或复评不合格的,以及发生二次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及时按规定降低或撤销其标准化等级称号。二是有计划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工作。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标准化工作职责分工,按照《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对达标期满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对审计合格的达标企业,在审计合格后6个月内申报延期达标的,可直接办理等级证书。三是有针对性开展标准化创建咨询指导。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专家或标准化中介服务机构,对年度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指导和咨询服务,充分发挥其技术支撑作用。同时,要培育一批本地区、本行业标准化创建骨干人员,主动进驻自身创建标准化困难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创建达标。
(六)严格规范考评服务。一是加强对评审机构管理。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标准化工作推进实际,适时开展对标准化评审机构考评过程管理的检查,落实评审机构对评审结果负责制,确保考评质量。二是严格考评权限。除行业有规定外,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的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均由市级以上考评机构负责实施;规模以下企业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由各县区自行负责。
(七)强化隐患整改。各标准化评审机构要对在标准化评审中发现的隐患或不足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议,及时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同时报送当地安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跟踪督改。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安全监管职责及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落实标准化评审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附件:《2017年各县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年度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7
年各县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年度任务分解表
地区
|
规上企业
达标目标
|
规下生产性企业达标目标
|
网上录入率
|
东海县
|
487
|
140
|
100%
|
灌云县
|
262
|
140
|
100%
|
灌南县
|
168
|
100
|
100%
|
赣榆区
|
465
|
650
|
100%
|
海州区
|
103
|
200
|
100%
|
连云区
|
54
|
190
|
100%
|
市开发区
|
110
|
50
|
100%
|
东中西合作示范区
|
20
|
15
|
100%
|
云台山景区
|
|
7
|
100%
|
高新区
|
18
|
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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