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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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3-30 17:25 浏览次数: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连安监〔2017〕43号
关于印发《2017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
规划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统一部署,特制定《2017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本单位规划科技工作安排,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
2017
年连云港市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推进规划落实为主线,紧紧围绕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建立强有力的规划科技支撑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为防范事故、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作出新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 “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为引领,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以及专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建成和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有效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全面建成和完善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二)做好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分解和落实工作。
(三)加强专家组和中介机构管理。
(四)加强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
(五)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建成和完善我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并有效运行
1.全面完成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和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分步推进一般工贸企业的信息采集工作。
2.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移动终端的使用,强化行政执法技术支撑,提升执法效能。
3.完善信息系统电子地图,实现快速、准确定位,以及路径搜索、事故模拟功能,为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打好基础。
4.指导县区自建系统,遵照信息化标准规范,与市级系统有效对接。
5.其他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二)分解落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1.细化并量化“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制定年度推进和部门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2.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展进行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加强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
1.修订专家管理办法,明确专家任务及职责,确定聘任及解聘的依据和流程,制定专家的管理、使用和考核细则。进一步建立更加公平、严格的专家进出机制。
2.加强专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管理流程全部纳入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运行。
(四)强化中介机构管理
1.修订完善我市中介机构管理制度。
2.严格审查把关,换期完成安评机构乙级资质换证工作。
3.加强日常监管和阶段性考评工作,适时开展对中介机构业务合法合规性抽查,及时依法查处中介机构违规行为,确保中介服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五)加强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工作
1.加强事故直报工作。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归口直报牵头作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事故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报告直报率98%以上(工矿商贸事故直报率100%),事故报告信息完整率95%以上,力争按时直报率85%以上。
2.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的跟踪,掌握重点事故案例,做好事故分析。
3.加强事故管理信息化建设,力争今年将事故调查处理的完整流程开发完成,并入综合信息系统运行。
(六)继续推进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1.加强日常督导,提升企业标准化持续运行水平。适时开展对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对已达标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事故的,及时按规定降低或撤销其标准化等级称号。对审计合格企业,在审计合格后6个月内申报延期达标的,直接办理等级证书。
2.继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扶持力度,降低企业标准化创建成本,调动企业自觉创建积极性。
3.规范考评服务,规模以上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标准化考评工作,由市级以上考评机构进行,并对考评结果负责,确保考评质量。规模以下企业标准化考评由各县区负责,力争规模以下生产性企业标准化达标率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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