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一查三督”督查组对东海县进行第三轮督查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连安〔2018〕14号)精神,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市安监局副局长朱剑飞带领市局各处室人员及2名专家一行9人在东海县安监局局长李伟的陪同下,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局、房山镇、白塔镇所属的9家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进行第三轮督查。
本次督查重点突出企业自查自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和有关乡镇、部门在“一查三督”专项行动中的履职及工作落实情况。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抽查考评企业,跟踪督查乡镇、园区、部门,倒查责任等方式进行。督查中随机抽取了9家企业进行考评,包括:江苏瀚能电气有限公司、吉凯恩车轮(连云港)有限公司、江苏不倒翁食品有限公司、台玻东海玻璃有限公司、东海县翔宇化学危险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连云港宏杨木业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再炉料钢铁有限公司等。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较好的企业,尤其是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的江苏瀚能电气有限公司、吉凯恩车轮(连云港)有限公司、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江苏不倒翁食品有限公司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相关做法给予肯定。其中,江苏瀚能电气有限公司能够根据自身情况,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评分表》,做好责任划分,进行逐项落实,逐条完善,从点线面体,做到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江苏不倒翁食品有限公司在双重预防机制的开展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以及主要安全风险的辨识、分析和防控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从制度、记录、公示、执行到现场等相关做法都可圈可点。
督查组就本次检查结果及时进行了现场反馈,对创新监管举措,促进安监工作效率提高的管理部门给予支持和肯定;对发现的部分乡镇“一查三督”专项行动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工作滞后、走过场,影响评分的部分乡镇和部门,提出了严肃批评并指正。督查组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将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相衔接,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督查中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格查处;对未抽查到的其他乡镇和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力度,杜绝一切监管漏洞。
通过本轮督查,我县“一查三督”专项行动工作得到全面传导、主体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下一步,县乡安监部门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核问责,竭力筑牢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安全基础。(张春云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