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19-0012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信息中心 | 发文日期: | 2019-08-05 |
文号: | 连应急〔2019〕4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
时效: | 有效 |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连应急【2019】 40 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功能板块)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连发〔2018〕25号)精神,为支持做好2019年度安全生产及应急有关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应对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中的作用,现就2019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类别
(一)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类。主要用于机构装备建设、培训、宣传、教育、文化建设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类。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队伍建设、应急演练、装备建设等。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设类。主要用于重大危险源及隐患排查治理等。
(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类。主要用于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系统、监测预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监管执法系统等建设。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类。主要用于建立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
(六)安全生产项目管理类。主要用于项目绩效评价、专项审计及专家评审等。
(七)其他方面。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一)在连云港市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申报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政策和相关建设规划要求。
(四)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五)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三、项目申报程序
市级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直接向市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市级以下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县、区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审核后,联合行文向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和县、区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汇总申报材料。
(一)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4)。
3、项目批准建设有关文件、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4、项目建设方案。
5、属在建项目的还须提供项目建设情况报告、项目建设投资情况清单(见附件5)及发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属建成项目的还须提供验收报告、项目运行情况说明、项目建设投资情况清单(见附件5)及发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属基层基础建设项目的还须提供机构人员编制文件、人员配备情况(见附件6)、装备配备情况表(见附件7)及发票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6、《连云港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8)。
7、其他有关材料。
8、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胶装成册(封面式样见附件3),纸质申报材料2份、电子数据1份。
(二)县、区应急管理局、财政局汇总申报材料
1、县、区应急管理局、财政局联合行文的请示文件。
2、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作为请示文件附件)。
3、纸质申报材料2份、电子数据1份。
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可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查询和下载。
五、项目审核
项目所在地县、区应急管理局、财政局负责项目审核工作,县、区应急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县、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研究确定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及扶持金额。
六、项目受理及联系方式
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应急管理局821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
联系人:市应急管理局 孙 建 电 话:85825327
市财政局 程 呈 电 话:85521510
附件:
1.2019年连云港市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3.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封面式样)
4.连云港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请表
5.项目建设投资清单
6.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表
7.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设施、装备配备情况表
8.连云港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19年5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