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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9-00166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12-12
文号: 连安办〔2019〕6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第二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内容概览: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第二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时效: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第二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2-13 09:48

灌云县、海州区安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工作部署,近期,市安委办组织专家对灌云县三星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49条,其中涉及重大隐患4条。根据《连云港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连安〔2019〕15号)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附后),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责任落地,强化隐患立行立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隐患即是事故”理念,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政治站位,加强组织推动,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督促有关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抓好隐患整改治理。

二、严格督办,确保按期整改销号。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存在的隐患采取监管执法措施,并及时掌握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整改工作完成后,按照《连云港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连安〔2019〕15号)有关规定,办理销案摘牌手续。

三、强化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专项整治,以“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主线,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分析研判,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整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联系人:娄柏联系电话:0518-85825319

附件:第二批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12月12日

附件

市第二批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序号

隐患

整治要求

治理期限

责任单位

督改单位

1

单冻机房不符合设计规范,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整改。

2020年1月11日

灌云县三星食品有限公司

灌云县人民政府

2

污水处理站有限空间未辨识。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整改。

2020年1月11日

连云港世君织造有限公司

灌云县人民政府

3

无有限空间辨识清单,污水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整改。

2019年12月30日

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

海州区人民政府

4

锅炉车间液化气库未设置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整改。

2019年12月30日

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

海州区人民政府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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