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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9-00062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9-04-12
文号: 连林防办〔2019]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近期森林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
内容概览: 关于近期森林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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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森林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12 00:00

关于近期森林火情有关情况的通报

连林防办〔2019]1

各县、区(市开发区、高新区、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近期,全市气温逐渐回升,天气干燥,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火情次数明显增多。3月14日11时55分左右,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办事处山上发生森林火情。此次火情过火面积约1.5亩,当地警方正在调查起火原因;4月1日10:30分左右,开发区朝阳办事处山上发生森林火情,过火面积600多平方米,此次起火原因为上坟烧纸引起;3月31日凌晨00:30分左右,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云台办事处山上发生火情,过火面积80多平方米,此次起火原因为上香引起;3月30日11:50左右,连云区云山办事处山上发生森林火情,过火面积30多平方米,此次起火原因为上坟烧纸引起;4月5日11:00左右,海州区孔望山发生森林火情,过火面积15多平方米,此次起火原因为线路短路引起。以上火情由于发现早,扑救及时,没有引起森林火灾。

上述森林火情的发生,暴露出一些重点区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宣传教育不到位、火源管控措施不力、还有上坟烧纸现象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在下一阶段防火期内不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提高认识,履行职责使命;要按照职责分工,分片包干,强化督促检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火情。对因行政领导负责制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是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坚决禁止在高火险时段野外用火。要严格查处火灾案件,依法依纪严惩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

三是科学开展应急处置。扑火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专业扑火力量为主,科学灵活运用战术,重拳出击,力求做到出动快速、扑救高效、撤退安全,并做好火场扑救后的看守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四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地要将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灵活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正反面典型宣传,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等方面的教育,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               

      

连云港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9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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