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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9-00061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9-04-10
文号: 连应急〔2019〕2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概览: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时效: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10 00:00

关于转发《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的通知

连应急〔2019〕22号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现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苏应急〔2019〕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在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认真查找分析和纠正前期工作的不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认真部署、狠抓落实。要分类召集辖区内相关企业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全面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专项动员部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引进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和行业内专家,深入排查分析风险隐患,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企业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5月30日前报属地应急管理部门。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实际,对辖区内的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要落实检查督查责任,准确掌握辖区内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推进情况。要借助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技术力量,加强对企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坚决杜绝督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督促企业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严格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规定,企业隐患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报属地监管部门,各级监管部门督查、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复查确认整改到位。

三、强化执法,确保整治效果。各单位既要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也要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敢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动真碰硬,严格执行省厅通知规定要求,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局将组织专家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处罚,并予以通报并列入诚信管理“黑名单”。

请将本通知迅速传达到辖区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方案。各单位在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金属冶炼、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表(见附件)。

联系人:朱建军,电话:85825319。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金属冶炼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苏应急〔2019〕26号)

 

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2019 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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