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18-00338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10 |
文号: | 连安监〔2018〕170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 ||
时效: |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连安监〔2018〕170号
各县区安监局,市高新区安监机构: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苏安监[2018]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安监局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苏安监〔2018〕106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 年10 月10 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