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首页 本单位各类业务文件
索引号: 14253674/2018-00315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8-12-02
文号: 连安办传〔2018〕3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燃爆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内容概览: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燃爆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时效: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燃爆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02 00:00

江苏省连云港市发电

发电单位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 方念军

等级 明电 连安办传〔201832号 编号

关于转发《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

燃爆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燃爆事故的通报》(苏安办电〔2018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冬季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请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辖区相关企业,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辨识,整治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县区、各单位将本通知和122国务院安委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情况、排查出的主要风险问题、采取的防范措施,于125下午下班前报市安委办。

附件:《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燃爆事故的通报》(苏安办电〔201836号)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122



附件下载:连安办传[2018]32号 .pdf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应急管理局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


举报(值班)电话 0518-85515976 苏ICP备05002003号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9号 网站标识码:3207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