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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8-00278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8-11-13
文号: 连安监〔2018〕17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对照检查表)》的通知
内容概览: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对照检查表)》的通知
时效: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对照检查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13 00:00

市安监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对照检查表)》的通知 

连安监〔2018〕176号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为指导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务实强化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必须五到位”的要求,市安监局组织制定了《连云港市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对照检查表)》(简称《基本要求》),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基本要求》仅适用于指导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认的工贸行业微型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基本要求》可作为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依据,对照检查得分率在80%以上的,可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合格企业。

三、各县区要统筹推进不同规模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覆盖。

附件:连云港市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对照检查表)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连云港市工贸行业微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本要求(对照检查表)




得分率:



序号

基本要求

标准 分值

检查评分要点

检查情况描述

实际得分

1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7

无证否决;有效期满未换证扣5分。执照生产经营活动地点与生产场所不一致的扣2分。



2

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程序

8

需备案的项目,必须取得项目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未备案扣5分;建设项目无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扣5分。



3

明确兼职安全生产人员

3

未书面形式明确兼职安全员的扣3分。



4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

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网络)。明确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缺一层级或一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内容的扣2分,扣完为止。



5

安全设施投入到位

8

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施不完好或超期服役或未定期保养的每处扣2分,每发现一处无安全设施扣5分。扣完为止。



6

防护用品投入到位

8

防护用品配备不全扣2分,不符合国标的扣2分。所有生产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正确,每发现一人不符合穿戴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7

工伤保险到位

5

未为本单位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扣5分,未做到全员工伤保险的按比例扣分。



8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5

安全负责人未经培训合格扣2分,未对全员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发现1人扣1分,扣完为止。



9

特种作业人员按期培训,100%持证上岗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且证照在有效期内。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10

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10

无安全检查或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扣5分,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隐患或“三违”行为扣1分。扣完为止。



11

作业现场岗位操作规程齐全

3

根据企业实际,每缺一操作规程扣2分,不完善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未在岗位附近显著位置张贴扣1分。



12

在用设备设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

3

建立在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且所有在用设备设施在使用有效期内。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合格。每发现一台套设备设施未在使用有效期内或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验合格的扣1分,扣完为止。档案不完善酌情扣分。



13

车辆管理到位

3

厂内车辆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建立车辆检查台账。厂内车辆每发现一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2分,发现入厂外来车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辆扣1分。未建立车辆检查台账的扣1分。扣完为止。



14

按规定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3

未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在厂区规定地点设置警示标志,酌情扣分。未按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上设置警示标志,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15

风险辩识管控到位

5

有符合现场实际并覆盖本单位所有区域的风险辩识分布图及防控流程图,不完善的酌情扣分。



16

对危险程度较高的特殊作业落实专门监护人员

5

高处作业、交叉作业、设备设施安装与拆卸、模架搭设、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未落实专门监护人员的,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17

编制应急处置方案

3

有安全生产事故处置预案或分项的应急处置方案,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18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处置演练 

5

无演练记录的不得分,未全员参与的按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19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并明确保管维护责任人

3

无必需的应急物资储备扣2分,无保养责任人扣1分。扣完为止。



20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2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未及时上报扣1分,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每不符合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1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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