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17-00196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报 |
发布机构: | 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11 |
文号: | 连安办〔2017〕5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17年1-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 ||
内容概览: | 关于2017年1-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今年1-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列统的四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所下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1-7月份,我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09起,死亡136人,同比分别下降22.6%和27.7%。 | ||
时效: |
关于2017年1-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1-7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列统的四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有所下降。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1-7月份,我市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09起,死亡136人,同比分别下降22.6%和27.7%。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3起,死亡23人,同比分别下降4.2%和8.0%;道路运输事故186起,死亡113人,同比分别下降23.8%和29.8%;未发生农机事故。无较大及以上事故。
上述23起工矿商贸事故中,制造业11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持平和下降15.4%;商贸流通和服务业7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75%;建筑施工业5起,死亡5人,同比均下降37.5%。
7月份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2起,死亡14人,同比分别下降73.3%和61.1%。其中,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33.3%和42.9%;道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下降79.5%和65.5%。
二、分县区情况
东海县上报各类事故67起,死亡30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5人,道路运输事故63起,死亡25人);灌云县上报道路运输事故29起,死亡17人;灌南县上报各类事故13起,死亡13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11起,死亡12人);赣榆区上报各类事故39起,死亡32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38起,死亡31人);连云区上报各类事故15起,死亡8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事故13起,死亡6人);海州区上报各类事故33起,死亡22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9起,死亡9人,道路运输事故24起,死亡13人);开发区上报各类事故6起,死亡6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徐圩新区上报各类事故6起,死亡7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5起,死亡6人);高新区上报工矿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具体见下表。
项目
地区 |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
较大事故 |
|||||||
小计 |
工矿商贸 |
道路运输 |
农业机械 |
事故起数 |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事故起数 |
死亡人数 |
||
东海县 |
67 |
30 |
4 |
5 |
63 |
25 |
0 |
0 |
0 |
灌云县 |
29 |
17 |
0 |
0 |
29 |
17 |
0 |
0 |
0 |
灌南县 |
13 |
13 |
2 |
1 |
11 |
12 |
0 |
0 |
0 |
赣榆区 |
39 |
32 |
1 |
1 |
38 |
31 |
0 |
0 |
0 |
海州区 |
33 |
22 |
9 |
9 |
24 |
13 |
0 |
0 |
0 |
连云区 |
15 |
8 |
2 |
2 |
13 |
6 |
0 |
0 |
0 |
开发区 |
6 |
6 |
3 |
3 |
3 |
3 |
0 |
0 |
0 |
徐 圩 新 区 |
6 |
7 |
1 |
1 |
5 |
6 |
0 |
0 |
0 |
云台山风景区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高新区 |
1 |
1 |
1 |
1 |
0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09 |
136 |
23 |
23 |
186 |
113 |
0 |
0 |
0 |
[注]此表中数据以各县区录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的数据为准。
三、与设区市横比情况
1-7月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我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在全省设区市中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全省最低。是6个未发生较大事故的设区市之一。
四、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简要情况及分析
(一)简要情况
1-7月份,全市工矿商贸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3起,死亡23人:
1. 1月 10日 ,海州区凌州东路新海建材城29号仓库前,物流公司1名汽车驾驶员被旁边一辆叉车上滑落的货物砸中,抢救无效死亡。
2. 1月 11日 ,开发区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1名工人被机械伤害,抢救无效死亡。
3. 1月 23日 ,东海县一非法炼油小作坊发生火灾,造成2人死亡。
4. 2月 9日 ,徐圩新区江苏宝通镍业有限公司电焊作业引发火灾,1人死亡。
5. 2月 15日 ,烧香河宁海段连云港颢隆物流有限公司码头作业场地发生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
6. 2月 22日 ,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1名工人擅自爬上管堆并撬动管道,管道滑落,将其压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7. 2月 23日 ,高新区云台农场,南通通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1名工人在拆除旧电线杆上配件时,随着电线杆的倒塌从高处坠落死亡。
8. 3月 3日 ,位于连云港开发区的盛博汽车修理厂,1名修理工被驾驶室压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9. 3月 5日 ,新浦工业园连云港云宏机械有限公司外来送货人员擅自使用行车卸货,吊装物体坠落,造成1人抢救无效死亡。
10. 3月 5日 ,连云港妇幼保健院项目工地,汽车吊吊移钢筋时砸伤1名工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1. 3月 29日 ,位于连云港开发区的连云港智强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连云港金伦建筑安装公司在进行建筑施工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12. 4月 5日 ,江苏环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管道清淤过程中,1人被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13. 4月 7日 ,在204国道市区段2标盐河大桥,1名工人从8米高桥面坠落死亡。
14. 5月 17日 ,位于东海县石湖乡工业集中区的江苏省地矿复合肥厂发生一起厂内车辆伤害事故,1名女工死亡。
15. 5月 20日 ,灌南县的江苏仁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放颜料的成品仓库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
16. 5月 24日 ,连云港堃天贸易有限公司安排手扶拖拉机装载水泥送至海州区市政工程养护管理一处院内,驾驶员被自己驾驶的拖拉机所伤,造成1人死亡。
17. 5月 25日 ,位于赣榆石桥镇的江苏弘航船业有限公司,在船上坞过程中,气囊爆炸造成1死1伤。
18. 6月 6日 ,江苏永超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双奥新村项目工地发生高处坠落事故,1人死亡。
19. 6月 8日 ,位于东海县的江苏希望米业有限公司1名操作工被压埋在原粮仓内致死。
20. 7月 4日 ,台玻东海玻璃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1人死亡。
21. 7月 9日 ,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废酸回收承包商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名操作工被电击,经抢救无效死亡。
22. 7月 19日 ,位于灌南县经济开发区的华福木业有限公司1名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23. 7月 22日 ,连云港港口装卸劳务公司第二分公司1名工人在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作业时,被铁矿砂压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分析
1.从事故类型来看,1-7月份,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事故总量中占比分别为89.0%和83.1%,工矿商贸事故占比分别为11%和16.9%。在工矿商贸事故中,物体打击和高处坠落两类事故最高发,各发生6起,死亡6人,均各占该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6.1%,这两类事故合计占比超过百分之五十;其次是火灾和触电两类事故,各发生3起,死亡3人,均各占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3.0%;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压埋三类事故各发生2起,死亡2人,均各占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7%。
2.从事故原因来看,一是企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工人违章、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依然为事故发生主要原因,占事故总量87%以上。例如: “7.22”新陆桥公司事故,受害人擅自进入漏斗,被落料铁矿砂压埋身亡。二是季节性事故特征表现明显,7月份4起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中就有3起为触电事故。
五、工作建议
夏季高温多雨,8月份仍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8月1日晚灌南县堆沟港毅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火灾,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8月4日灌南县开发区江苏建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事故,1人死亡。各地、各部门仍要持续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深入开展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十九大”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形势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检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止较大事故。对在大检查和敏感时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律依法从严处理。亡人事故一律公开挂牌督办,重复事故一律提级调查,所有事故一律从严处罚和追责。
(二)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促进企业主体责任
落实
按照全省夏季百日执法行动统一部署,加大依法查处和综合治理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要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强化安全生产媒体发声,多渠道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处罚一家、警示一片”的执法效果。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变“保姆式”服务为“执法式”监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三)强化信息报送,提高事故按时直报率和报告质量
开展事故归口直报以来,各县区做了大量工作。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将道路运输事故及时录入直报系统的县区有:东海县、海州区、赣榆区;将工矿商贸事故及时录入直报系统的县区有:东海县、海州区、开发区、徐圩新区、高新区,其中东海县工矿商贸事故录入完整、规范。灌南县上半年工矿商贸事故能够做到及时传真快报及录入直报系统,但是7月份以来,有 7月 19日 和 8月 4日 2起事故没有及时报送快报。灌南县交警部门道路运输事故录入滞后, 7月份道路运输事故只录入1起。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事故信息报送的精神,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报告并根据调查进展完善事故信息。灌南县安监局要查清工矿商贸事故迟报原因,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