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17-0019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10 |
文号: | 连安监〔2017〕12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注推广“江苏安全生产”和“连云港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关注推广“江苏安全生产”和“连云港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为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覆盖面,拓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空间,及时了解省、市安全生产舆情信息,准确掌握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省、市安监局分别开通了“江苏安全生产”、“连云港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各县区要积极关注、大力推广、抓好落实,确保每一家企业每一位负责人都关注“江苏安全生产”、“连云港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同时针对微 | ||
时效: |
关注推广“江苏安全生产”和
“连云港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覆盖面,拓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空间,及时了解省、市安全生产舆情信息,准确掌握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省、市安监局分别开通了“江苏安全生产”、“连云港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各县区要积极关注、大力推广、抓好落实,确保每一家企业每一位负责人都关注“江苏安全生产”、“连云港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同时针对微信公众号设置的栏目,踊跃提供有价值的稿件。各县区在8月15日前完成关注并将通联信息(见省局文件附件2)上报市安监局宣教处。
联系人:徐中华 联系电话:85825306
邮 箱:lygaqsc@163.com
附件:1.省安监局《关于全省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等关注“江苏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并上报通联方式的通知》(苏安监函[2017]35号)
2.“连云港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关注方法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0日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7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省安监局关于全省重点行业.rar
附件下载:附件2(1).rar
附件:
b27808e5-0160-42d7-8f77-5ab8ad33bbb1
543e9f27-adac-4fd4-add6-2270d0d5d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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