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3674/2017-00094 | 信息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7-04-11 |
文号: | 连安监〔2017〕4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等的通知》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等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等的通知》(苏安监办[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
时效: |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
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等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高新区安监机构 :
现将《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等的通知》(苏安监办[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化工园区(集中区)安监机构和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5日
苏公网安备 32070502010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