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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3674/2016-0016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6-11-15
文号: 连安办〔2016〕10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容概览: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2016年11月11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赣榆区黑林镇石林线李良庄村路口,发生一起自卸货车与手扶拖拉机相撞事故,经初步核查,现已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
时效: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市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15 00:00

关于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东中西示范区、高新区、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6年11月11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赣榆区黑林镇石林线李良庄村路口,发生一起自卸货车与手扶拖拉机相撞事故,经初步核查,现已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目前正值岁末年初,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加之秋冬季节不利气候影响,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任务艰巨。特别是省党代会、市连博会召开在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尤为重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抓好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以此次事故为警钟,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抓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消除路桥险情。公安交巡警部门要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规范道路警示、标识标牌,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禁农机载人运输。安监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其他各行业部门也要按照要求,主动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突出重点薄弱环节,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和违法行为查究力度,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超载、超速、超员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各类非法违法驾驶行为,特别是对重型货车、客运车辆及农用机械要严查严管,杜绝超载超员,切实做到严检查、严执法、严整改、严处罚。同时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督促车辆单位和驾驶人员增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自觉性,确保安全出行、安全驾驶,杜绝违章。

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完善运输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安全风险评估,认真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连云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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